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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2015年下半年毕业办理须知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3日 点击数:

自学考试2015年下半年毕业办理工作将于本月开始,全部考试课程成绩合格,论文、实践全部通过的考生可申请毕业,具体流程如下:

一、登录个人系统提交申请


第一步:进入系统后,点击毕业栏目

在毕业申报页面中,首先在【个人信息核对】中填写考生的基本信息,其中打*号的信息为必填,其它准考证号一栏用下划线分隔。

第二步:点击“资审”按钮图标,根据要求输入相关信息,完成资审。结果含义看第二大条第7点。

第三步:填写完毕点击【下一步】,进入【考试成绩登记】页面。按要求选择、录入成绩。

注意事项:

1、有多个准考证的考生,应输入需毕业专业的准考证号;有本省外市的准考证,要在苏州市区办理毕业登记的,需输入在苏州市区办理的准考证号。

2、如有多个准考证要合并成绩的,请在“多证录入”里输入准考证号(仅限本省的,外省的准考证号输入无效)。

3、有外省转入的成绩,请在对应课程上输入成绩并选择外省转入(如外省课程成绩已转入系统并能显示,则不需要重复输入)。

4、以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替代00018、00051课程的,请在课程后注上‘免’,不需提前办理免考手续,毕业时提交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现场办理即可。

5、已办理过免考手续的课程,请在相应课程后注上‘免’。

6、报名系统里无照片的考生,将无法进行毕业申请提交,请于12月1日—5日(含周六)到劳动路359号进行人像采集后再申请提交,人像采集不收费。

7、如果报名系统内姓名或身份证号与实际有误,请考生务必在现场审核时与审核人员说明情况,并提交公安部门相关户籍证明。

二、等待1-2天,进入系统,在【审核信息】一栏查看审核意见,通过审核的考生请按照回复信息带齐材料到现场(劳动路359号)办理毕业登记手续。

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如身份证与准考证上号码不一致或姓名不一致,应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证明原件需上交。

2、准考证,凡本专业课程考试使用过的准考证(如有本省外市的,在其它专业考过本专业课程的)均应全部上交。

3、两张近期2寸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头像大一些),一张上交用于扫描到毕业证书上,另一张考生自己贴在打印好的毕业生登记表上。

4、有外省转入成绩的:2008年11月以前从外省转入苏州的考生应提交该省考办提供的全部转考原始材料,仅凭外省通过的单科合格证书及准考证、介绍信不能办理毕业。2008年11月后从外省转入苏州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zxks.jseea.cn)中的“外省转入成绩查询”模块里,输入身份证号查询是否已转至江苏省,已转到江苏省的,将网上查询到的成绩打印一份上交审核。

5、有实践考核要求专业的考生要持有纸质实践考核成绩单(网上考生个人系统里已有成绩的不要求)。

6、办理过免考手续的考生应提交课程免考审批表(如已在网上申请办理过免考的请打印扫描图并上交)或审批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等证书复印件(指已审核过并加盖红章的复印件)。

7、在考生个人网报系统资格审核模块里

(1)如显示“已通过”,则考生不再提供另外材料。

(2)如显示“未通过”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于学历认证需要一定周期,请各位考生尽早对自己的原学历进行验证,以免耽误毕业。

认证报告办理地点: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南京市上海路203号)。联系电话:025-83335114;考生也可登录其网站(http://www.jsbys.com.cn)查询相关学历认证事项

(3)如显示“曾用名”,考生户口簿中有显示曾用名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原件。

(4)如显示“曾用身份证”,需提供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原件。

显示“曾用名”“曾用身份证”“未通过”现场交材料时除常规材料另准备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原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核)

8、教育实习鉴定表(指师范类专业毕业的考生)。

9、部分专业(如物流管理、采购供应管理、销售管理等)有资格证书课程的请交课程成绩单原件与复印件。说明:证书课程成绩个人网报系统中是没有的,在网上申报毕业时,此部分课程成绩≥60分的选择“实践”录入分数,如果成绩<60分的,填“免”,现场凭课程合格证申请办理“免考”手续。

三、现场审核通过,领取毕业生登记表

登记表正面

 

登记表反面

 

四、按要求填写完整后,考生在12月10日前送(寄)至“苏州市教育考试院207室”。

五、领取毕业证书

时间:2016年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请考生关注微信信息或登录苏州教育考试院网站查看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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