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2018年度)
在2018年的工会工作中,工会按照院党支部的工作安排,围绕我院工作中心,服务大局,根据我院工会年度工作计划,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中,涌现出许多工会活动积极分子,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我院工会决定评选表彰在2018年工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熊伟、张琳、曹洁、万强、言炯、朱琦、王放
一、评选条件
1、认真参加政治理论、业务技术学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集体,爱岗敬业,能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
2、遵守《工会法》和工会章程,认真履行会员义务,团结互助,作风正派,热情为教职员工服务,积极主动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关心工会发展,积极为工会建言献策,有突出贡献。
4、热心公益活动,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
二、评选名额
5名(工会委员不参与候选)
三、评选方法
1、投票初选,在我院工会微信公众号“359号院”发起全院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初选,推选出7名候选人。
2、组织审核,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初选名单,结合一年来会员参加我院工会活动的实际情况,进行复选。
3、报审公示,由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将评选名单交院党支部审定后公示。
说明:
大家在投票推选前,可参考“359号院”的“考工纪实”菜单里“会员参加活动查询”,了解2018年会员参加工会活动的情况,请投票给积极参加活动的会员。
苏州市教育考试院工会委员会
2018年12月27日